第一步:申請資質認定
申請資質認定的企業應當書面向拆解經營場地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者通過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一)設立申請報告(應當載明申請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住所、拆解場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內容);
(二)申請企業《營業執照》;
(三)申請企業章程;
(四)申請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五)拆解經營場地土地使用權、房屋產權證明或者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賃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權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賃證明材料;
(六)申請企業購置或者以融資租賃方式獲取的用于報廢機動車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設施、設備清單,以及發票或者融資租賃合同等所有權證明文件;
(七)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文件;
(八)申請企業高級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九)申請企業拆解操作規范、安全規程和固體廢物利用處置方案。
上述材料可以通過政府信息系統獲取的,審核機關可不再要求申請企業提供。
第二步:等待資質審核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會對收到的資質認定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申請;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內容。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可以委托拆解經營場地所在地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核。
第三步:現場驗收評審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受理資質認定申請后,會組織成立專家組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驗收評審。
專家組由報廢機動車拆解、生態環境保護、財務等相關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庫,現場驗收評審專家組一般會由5人以上專家組成。
專家組根據本細則規定的資質認定條件,實施現場驗收評審,如實填寫《現場驗收評審意見表》?,F場驗收評審專家應當對現場驗收評審意見負責。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參照商務部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現場驗收評審意見示范表,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現場驗收評審意見表》。
第四步:公示審核結果
經審查資質認定申請材料、《現場驗收評審意見表》等,認為申請符合資質認定條件的,在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網站和“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頒發《資格認定書》;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申請并說明理由。
第五步: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申請人取得《資格認定書》后,應當依照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管理辦法的規定向公安機關申領《特種行業許可證》。
第六步:完成報廢汽車拆解資質辦理
申請人持《資格認定書》和《特種行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業務。
報廢汽車拆解資質辦理
辦報廢汽車拆解廠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根據《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八條,如果想要開辦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廠,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場地符合所在地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不得建在居民區、商業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內;
(三)符合國家標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GB22128)的場地、設施設備、存儲、拆解技術規范,以及相應數量的報廢汽車拆解專業技術人員;
(四)符合環保標準《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348)要求;
(五)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具備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對拆解產生的固體廢物有妥善處置方案。